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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了二年 还领薪水
文/ 佚名 出处:lnternet 人气:   2006-3-5

  纳税人过世二年,还在领公司薪水,台湾“财政部”高雄市国税局对於这样“离谱”的薪资列报,已展开查核厂商是否涉及虚报薪资逃漏税事情。

  最近高雄市国税局执行95年度遏止逃漏税维护租税公平,重点查核营利事业虚报薪资专案作业。发现了不少厂商列报薪资异常到高谱的案件,目前正深入追查中。

  查核虚报薪资案件发现,有纳税人在同一年度被80多家公司、行号列报薪资,金额高达1,500多万元。国税局认为,一个人在同一年度竟可在80多家公司行号上班,显然相当的异常。

  还有薪资受领人已在90年度死亡,却仍有营利事业列报其92年度的薪资所得。另发现有公司行号表示薪资受领人为担任短期工作,工作期间续续断断,但各月分列报的薪资金额却相近;且每月列报的伙食费,也高达最高限额的1,800元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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