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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基本情况及任职证明
文/ 佚名 出处:lnternet 人气: 2006-3-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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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(申请)名称 贴一寸 免冠黑 白照片 姓 名 性 别 文 化 程 度 出生年月 政 治 面 目 家庭住址 身 份 证 号 码 原工作单 位及职务 兹证明 同志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经正式任命(选举、聘任)拟 出任企业 职务,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(负责人)。经审查该同志履 历中无下列情况: 1、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; 2、 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; 3、 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; 4、 因犯有贪污贿赂罪、侵犯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因犯有其他罪,被判处刑罚,执行期满未逾三年的;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,执行期满未逾五年的; 5、 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经理,并对该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的; 6、 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,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,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; 7、 个人负债数额较大的,到期未清偿的; 8、 有法律和国务院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的。 盖章、签字处: 年 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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